常有人问,市场学到底是研究什么的?世上居然有市场学的博士学位,也让很多人吃惊。一般认为市场学的范畴,只是广告和销售,但消费者行为、商对商营销、新产品开发、配送渠道、营销战略、服务营销、国际营等都是研究的对象。但市场学研究最核心的问题,其实非常简单,那就是交换(Exchange),尤其是商品的交换。
因为今天的人们很多都不诚实了,交换过程中难免有人会使坏。学习法律、商业的人们都知道一个名词,叫做“Caveat Emptor”。这是拉丁文的“买者自家当心” (Buyer Beware)的意思。就是说买的人自己要小心,不要上当受骗。
以前听说过有人在中国卖月球的土地,只要花人民币三百元就能在月球上购买一英亩(合6市亩)的地。在曼哈顿有一个“月球共和国协会”,只要给他们十九美元,你就可以买一英亩的月球“房地产”。网上查一查,至少有几十家公司在卖月球的“月产”。
怎么回事呢,比方那家叫月球大使馆的公司说,他们发现联合国《外层空间条约》有漏洞,虽然成员国都同意外太空天体不为任何一国所有,但条约却没规定私人不可以拥有。于是他们向法院、美国、前苏联和联合国递交所有权声明,宣布他们为月球、地球外的八大行星的拥有者。
卖月亮当然是商人的炒作,但它可能是完全合法的,因为它没有触犯任何现有的法律。可是,如果您真正到了月球上,发现好几个人都声称拥有您喜欢的那块平坦的月海,你在哪儿打官司呢?哪家的法律适用,法庭和法官在哪儿,有没有警察执行法庭裁决?这就是另外的问题了。
那天在中国城,一些志工在发免费报纸,一名老者站在旁边高声喊叫,骂她们是“卖国贼”。我就问他,您说她们是在卖美国还是卖中国呢?他说在卖中国。我说这几个女士我认识,她们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,她们哪弄来的中国可以卖呢,谁是买主、卖多少钱呢?老者又激动的说是那个报纸在卖国。我说那报纸是美国的报纸,也不拥有中国。老人更激动了,说报纸跟小日本一样卖国。旁边的人都听糊涂了,小日本什么时候卖过中国了呢?它侵略中国的时候也没给国民政府付过钱,难道卖了“满洲国”给中国不成?
要说起来嘛,卖国是有的,真的“卖国”也是可以的。法国政府把路易斯安娜卖给美国,才要一千五百万。俄国人把阿拉斯加卖了,当年是720万,才相当于今天的16亿美元。
即使在现代,也有人试过卖国。前泰国驻荷兰大使素瑟瑞任内私自签约以六千万泰铢(140万美元)出卖泰国驻荷兰大使馆给一位荷兰商人。后来泰国政府不干,荷商一怒之下,将泰国外交部和素瑟瑞告上法庭。后来他们庭外和解,泰政府支付荷兰人1054万泰铢赔偿,泰国政府转过来又向这位昏了头的外交官索赔这1054万泰铢。
看来呢,从法国、俄国、到糊涂的泰国大使,能卖国的,一定是政府和政府高官,平头百姓既没拥有权,也就根本卖不得。
要说“卖国贼”这词,在大陆大概是从批判刘少奇、林彪的时候开始的,说他们是“叛徒、内奸、卖国贼”。它原来是中共高官之间互相攻愆的名词,后来成为中共用来攻击海外华人的辞汇。其实“卖国贼”这三个字还不总是可以放在一起的,“卖国”的,还不一定是贼。但有卖国能力的,今天除了中共、北韩和古巴,还真不是太多。
再说了,卖中国卖给谁呢?怎样作价?谁买得起中国呢?买了中国的人或国家,恐怕不得不把中国的污染、外债、下岗工人、贪官污吏一起买下来。骂人的人也不想一想,谁要买中国呢?所以中国城那位不知名的老人,还有在海外动辄爱骂别人“卖国”的朋友们,请千万别再骂我们的志工了,咱们也还是不再沿用中共的这些似是而非的党名词为好。